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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捐赠

捐赠指南

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友捐赠办法

作者:校友会 发布日期:2015-03-24

 

2013年12月7日校友会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修订

 

为充分体现校友对母校的关心和支持,广泛汇聚各方面的办学资源,促进北京中医药大学建设和发展,特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捐赠者与受赠者

捐赠者:北京中医药大学海内外校友个人或团体。

受赠者:北京中医药大学。

二、捐赠和受赠原则

1.自愿捐赠,量力而行。

2.所有捐赠、受赠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符合社会公共利益。

三、捐赠者权益

1.所有捐赠的财物受法律保护和相关规定约束,并按捐赠意向和使用原则合理处置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、挪用、损毁。

2.所有捐资,无论金额多少,如有需要,均可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开具正式财务票据,并签订书面协议,写明捐资金额、捐资用途以及相关承诺等。

3.捐赠者有权了解其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和捐赠工程项目的建设、使用情况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四、捐赠项目

1.“寸草春晖”项目

本项目是为校友报答母校培育之恩而设,取自“谁言寸草心,报得三春晖”,以10元起捐,积少成多,广聚各方财力办大事,资助母校的发展建设。

2.基建项目

以教学楼、图书馆、体育馆、学生公寓等建筑物造价的20%起捐;建筑内的教室、实验室、阅览室以及户外的广场、花园、草坪等,以每平方米造价与建筑面积乘积的20%起捐;道路以每平方米200元乘以道路面积起捐;路灯、室内外桌椅、树木以500元起捐。

对于已有建筑设施,捐赠额度、冠名方式及合作内容另行协商。

3.教学、科研和学科发展项目

学科发展基金,以100万元起捐。

教师学术研究基金,以10万元起捐。

教师海外研修基金,以10万元起捐。

4.奖助项目

包括: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、“优秀教师奖教金”、“优秀社团发展基金”、“学生创新实践基金”、“骨干教师对外交流基金”、“贫困生助学金”、“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”、“教职工帮困基金”、“图书基金”等项目,根据项目确定起捐金额。

5.校友会专项

捐赠财物主要用于支持校友会开展工作、组织校友活动、印发校友会刊物等。所捐财物由校友会管理使用,额度不限。

6.其他项目

其他形式捐赠,额度不限,并可按捐赠者意愿设计捐赠项目。

五、鸣谢方式

1.向捐赠个人或团体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捐赠纪念证书。

2.将捐赠者名单及捐赠金额,定期发布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友会“校友之家”网站,刊登于《我们——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友会通讯》,并于每年年底汇集成册存入学校档案室(捐赠者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

3.对于捐赠大额资金者,还将分别通过以下方式鸣谢:

(1)捐赠金额累计达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,颁发“北京中医药大学杰出贡献奖”,捐赠者个人或团体代表可被聘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友会荣誉理事,终身赠阅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》及校友会通讯。

(2)捐赠金额累计达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,颁发“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贡献奖”,捐赠者个人或团体代表可被聘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友会名誉理事,赠阅10年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》及校友会通讯。

(3)捐赠金额累计达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,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捐赠纪念牌,赠阅5年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》及校友会通讯。

(4)捐赠金额累计达1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,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捐赠纪念章,赠阅下一年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》及校友会通讯。

(5)捐赠金额累计达1000元人民币及以上者,赠阅下一年《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》及校友会通讯。

4.各种奖助项目以及教学、科研和学科发展项目的捐助者,可给予基金冠名权。

5.认捐校内单体建筑、道路、广场者,可给予冠名刻石留念。

6.认捐教室、阅览室者,捐赠冠名可制作成铜牌予以悬挂。

7.认捐树木、花园、草坪者,捐赠冠名可制作成铭牌,置于树木、花园或草坪相应位置。

8.认捐室内外座椅者,可将认捐人姓名书写于座椅相应位置。

9.关于捐赠冠名,可以是捐赠者本人姓名或由其指定的相应名称。对于无指定意愿的捐赠者,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鸣谢。

10.学校将积极运用自身资源,为捐赠者提供服务。

六、捐赠方式及途径

(一)捐赠方式

1.在线捐赠:

学校网站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网上捐款功能。如果您持有任意银行的银行卡或信用卡,并且该卡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,即可实现网上在线捐款。

2.汇款:

(1)通过银行汇款,捐款帐号是:①人民币账号;②外币账号(中文);③Account number(ENGLISH)。

户名:北京中医药大学

开户行: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

银行账户:7001201110107-07

(2)通过邮局汇款,地址如下:

中国,北京,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

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友会

邮编:100029

3.来校直接捐赠:

如果您想亲临校友会进行捐赠,请到北京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16或219室。

捐赠无论多少,学校都将对所有捐赠人的信息(包括姓名、捐资额等)进行造册登记,作为今后联络和校史档案永久保存的信息资料。

学校收到捐款后,即寄发收款凭证并按照上述鸣谢方式执行。

七、捐赠联系方式

单位: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友会办公室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

邮编:100029

电话:86-10-64287913或86-10-64286580

E-mail:bucmxyzj@163.com或xiaoyouhui@bucm.edu.cn